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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市民政局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 推动养老服务信用建设

发布时间:2024-07-01 | 来源:常熟市民政局 | 阅读次数:388

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,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,根据《苏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今年上半年,常熟市民政局制定了《常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实施方案(试行)》,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。目前,经各镇(街道)组织申报、专家现场评估、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等程序,106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符合一级资格,12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符合二级资格;三级、四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评审中。

工作要求参评对象提交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信用承诺书》对受到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,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因素进行排除,确保参评对象的信用基础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,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、四级、三级、二级、一级五个等级,等级评定结果与社会化运营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考核挂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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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和评定工作,旨在通过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的方式,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、品质化、标准化管理,推动养老服务信用建设,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常熟市民政局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引导参评对象对照评估指标,不断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,为广大老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、便捷、周到的养老服务。